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法和健康促进法

日期:2023-02-06 03:48:53 人气:21

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保障了如下权益:

1、法律保障:村医待遇和养老问题。国家加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建立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完善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服务收入多渠道补助机制和养老政策。

2、值得一提的是,违反本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也就是说, 这次村医的待遇和养老问题是受法律保护的,层层克扣或延迟发放补助的情况或许会大大减少。

3、人财物:均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国家建立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制度。采取定向免费培养、对口支援、等措施,加强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4、国家加大对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财政投入,通过增加等方式重点扶持、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对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在薪酬津贴、职称评定、职业发展、教育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实行优惠待遇。

5、 国家合理规划和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以基层为重点,采取多种措施优先支持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提高其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县级以上根据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需求,整合区域内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资源,因地制宜建立等协同联动的医疗服务合作机制。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法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不断改进预防、保健、诊断、治疗、护理和康复的技术、设备与服务,支持开发适合基层和边远地区应用的医疗卫生技术。

明确基层医疗机构、工作职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接收医院转诊患者,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患者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国家加强全科医生的培养和使用。全科医生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转诊、预防、保健、康复,以及管理、健康管理等服务。

凸显职业特点和技术劳动价值。建立健全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奖励制度,体现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特点和技术劳动价值。对从事传染病防治、放射医学和精神卫生工作以及其他在特殊岗位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适当的津贴。津贴标准应当定期调整。

建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是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共场所,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其秩序。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

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人员执业环境。建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维护医疗秩序。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或者建立医疗风险基金,鼓励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保险。社会应当关心、尊重医疗卫生人员,维护良好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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